(一)基本條件: 1.第一階段報名對象:年齡在18歲至65足歲(35年1月1日以後至8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) 農業 學校農業相關科系畢業未滿10年,或實際從事農糧產業生產之農民合於下列條件之一者: (1)農保被保險人。 (2)符合「小地主大佃農政策」所規定擴大經營規模條件之大佃農(由農糧署通知縣政府所送 符合資格者報名)。 (3)領有種苗業登記證之繁殖業者及其員工(僅限報名「蔬菜種苗經營基礎班」或「組培業者 組培技術訓練進階班」)。 2.第二階段報名對象:倘訓練班確定開班且尚有名額時,開放未加入農保但實際從事農糧產業 生產,一般土地利用型者經營面積至少0.1公頃,或設施栽培型經營面積至少0.05公頃者報名。 3.報名者需檢附相關佐證資料經初審單位審查通過。 (二)限制條件: 除上開基本條件外,各訓練班參訓資格限制條件如下 1.參加進階班(含中、高級班)者,以參加過基礎班(或初級班)者或經營該產業3年以上者為限。 2.同一學員於3年內不得重覆參加同一訓練單位辦理之相同訓練班。 3.每位學員1年度參加1次為原則。 4.依據各班之訓練目標,各班得另定特殊參訓條件,請詳農民農業專業訓練網公告資訊。